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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时间:2021-12-28 23:28:56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政协日前就今年重点立法协商项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召开专题协商会议,有市政协委员建议,将网络信用纳入公共信用体系。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城无信不强。《条例》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以“信用”之名,为社会诚信建设立法护航,对推动深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深圳是“最互联网”城市,网络与现实交融互生,网络信用纳入公共信用体系,有现实必要性与紧迫性。网络信息采集管理,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只有强化网络信息采集主体的民事告知义务,细化严禁默认采集信息或变相强制采集信息相关规定,才能解除民众信息泄露的后顾之忧。而随着数字货币的率先应用,各类基于支付工具收集的支付数据形成的网络画像,本身就具备公共信用信息属性,如不纳入规范管理范围,就有可能被商业滥用。将网络信用纳入公共信用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先进的。

欲立良法,必循其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是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条例》征求意见以来,通过包括此次立法协商在内的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遵循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条例》出台草案、征求意见、提交审议、立法协商……在创新中保持必要的审慎与严密,这一本身就具有公信力的立法过程,也是深圳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一次精彩实践。(赵强)

标签: 区域治理体系 治理能 力现代化 国际一流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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